代表再次呼吁取消醉驾入刑,代表呼吁取消醉驾罪
202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作为全国代表就提出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呼吁;而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代表的他再次呼吁取消醉驾。
在会议中他表示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没有意味着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会再被追究,建议是加大对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以及范围。因为他认为通过行政拘留等重处罚同样可以达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目的。
但是这个建议提出来之后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这在更多人的眼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一个责任也是一个义务。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是 代表再次呼吁取消醉驾入刑,代表呼吁取消醉驾罪 的全部内容,来自【游乐园】,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