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影响)

刺史制度虽是汉武帝时期才正式确立,但它的起源我们似乎得追溯到更远的秦。

《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这充分说明了秦虽无刺史,但却已出现了类似刺史性质的官职。

秦时期,始皇帝设立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守权力很大,为维护统治,于是始皇帝于郡中设御史,负责监察郡守行政事务,由于是任监察之职,又被称为监御史,它的地位可与郡守并列。

在秦灭亡后,刺史制度曾消亡了一段时间,无论是项羽还是刘邦,他们都没采用刺史制度监察地方。项羽统治时间短没能够用上这好理解,那为何刘邦不用呢?

汉承秦制,为何刘邦放过了监察制度?这并不是刘邦出于情感方面不愿于监察自己功臣们,而是他没有机会。

当时的刘邦在称帝后依然无瑕于设立监察制度,因为他大多时间都在平定异性诸侯王叛乱,等叛乱平定后,他自己也去世了。

刘邦去世后,监察制度则在他儿子刘盈(汉惠帝)手里恢复,当时的汉惠帝于公元前192年重新设置了监御史。

《唐六典·御史台》原注记曰:“惠帝三年,相国奏监御史监三辅、郡,察以九条,察有司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恣为奸诈论狱不直者,擅兴徭役不平者,吏不廉者,吏以苛政故劾无罪者敢为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者,非所当服者,凡九条。”

毕竟天下已大定,该是时候稳定吏治了。

不过汉惠帝也并不是照搬秦时期的监御史,他对监御史职能进行了调整。

在秦时期,监御史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监察中央,另一部分是到地方担任监察职务,而汉惠帝则把监御史完全设置成监察地方的官员。

这也是有原因在里面的,毕竟汉惠帝年幼,对地方威慑力相对刘邦来说小太大,他急需要人去对地方进行全盘监控。

《汉书.武帝纪》记载:“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汉武帝时期,由于郡国并行制的施行,导致天下郡国分立,越来越不好监察。于是汉武帝将天下划分为十三州,州设立刺史(“刺”意为检核问事,“史”即为原监察御史之意),一个州即一个监察区。

刺史在当时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但在世人眼里却是个肥差,因为它可以“居部九岁,举为守相”,意思是当九年刺史,就可以做太守或者郡国国相。

这里不得不佩服统治者的驾驭之术,因为俸禄一低刺史则会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工作。

因此,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皇权、巩固统治,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刺史为了升官发财做的相当卖力,一时间也涌现了一大批成绩卓异的刺史。

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质疑,刺史居然能够监察太守,为何要为了当太守而奋斗呢?

其实这时的刺史虽然可以监察太守,但却只能监察,并无其他权力;而太守则是干实务、从政经验丰富的官员,干的是受人尊重的体面工作。刺史不管是因俸禄,还是想掌实权成为一个体面、受人尊重的人,太守都是其奋斗的目标。

两者的区别我们从选人方面就可见一般,刺史一般都是选资历尚浅的,而太守则是资历比较老的。

刺史制度开始出现转变是在昭宣时期

当时刺史的主要职能虽然还是监察,但也已经出现了特例,刺史能做出一些跨越其职能之事。

《汉书》记载:“(昭帝时期)齐孝王孙刘泽谋反,欲杀青州刺史隽不疑。发觉,皆伏诛。迁不疑为京兆尹,赐钱百万。”“(宣帝时期)孙宝做益州刺史时,“亲入山谷,谕告群盗,本非造意,渠率皆得悔过自出,遣归田里。”

从以上可以看出,昭帝时期出现刺史诛杀谋反的诸侯王,而宣帝时期则有刺史镇压动乱。

虽然这只是各例,刺史职责依旧是以监察为主,但这却是一种趋势,一种监察官将向地方官转化的一个重要趋势。

于是才有了在后来王莽时期,刺史进一步进化,它被改称为州牧,并有爵位,封牧为男,甚至地位变成是世袭的。

王莽篡汉,加上改制的不顺利,引得民间武装斗争不断。为了对抗起义,王莽甚至给予州牧统军权力,给他们加将军称号。这在《后汉书》可见:“莽见四方盗贼多,复欲压之,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

从王莽时期刺史制度变化的种种迹象表明,已变成州牧的刺史权力在不断上升,甚至有能力调动军力,成为了地方军事行政长官。这在《汉书》中也有记载证明,比如“地皇二年,绿林军兴起,“荆州牧某发奔命二万人攻之。”

东汉建立后,恢复汉制,州牧再改回刺史。除此之外,刺史开始有了专门的固定治所,并且“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这也说明了刺史权力、地位得到了最完全的官方认可,完全不像是监察之职。

随之一起上升的是刺史的俸禄,在最早之时刺史俸禄仅为六百石,但东汉有二千石的刺史已是常态。

在东汉时期的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

从东汉朝廷常有的诏书中可以看出,东汉时期的刺史比王莽时期更为权大,王莽时期只限于统兵方面,而东汉是地位全方面升华。

东汉的刺史们相当于是领着朝廷的高额俸禄,在地方上做着自己的土皇帝。

到了东汉末年,由于王室衰微,那样土皇帝刺史们就更加为所欲为了,朝廷面临被架空的危险。

于是在公元188年,皇室宗亲刘焉向当时的汉灵帝提出了一个削弱刺史的建议。即“刺史、太守,货赂为官,割剥百姓,以致离叛。可选清名重臣以为牧伯,镇安方夏。”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废史立牧”。不过刺史虽然被废立,但新设立的州牧却取代了刺史,成为一州之长官,刺史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换了个形式再次借尸还魂了,而且是升级版本的刺史,因为它的权力再次提升了。

州牧的出现,导致时局彻底无法控制,在早前刺史还会顾及一下皇帝感受,走个形式,但州牧则是完全不听指挥了。

当时汉末很多州牧都是关起门来做着自己的土皇帝,比如荆州牧刘表,就连刘焉自己也是在当益州牧后“造作乘舆车具(天子所用的车架)千余辆”,欲称帝。

在这时汉武帝为维护皇权正式设立的刺史制度,其实已经完全成为瓦解汉室皇权的最大助力,之后则是州牧间无视皇权为抢夺地盘的相互征伐。

汉代的刺史制度是吸取秦监察御史的基础上设立的,在早期确实是达到了很好的监察效果,一时间吏治清廉、统治稳固。但到了后来由于执行一些公务的需要,势力逐渐扩大,到最后演变成为割据一方的州牧,亡汉之社稷。

而刺史从只有监察作用逐渐地方官化,最终演变成为拥有大权的封疆大吏,每一段时期都有它特定的历史原因,不过大多时候还是因镇压地方叛乱的需要。

比如西汉昭宣时期开始,刺史曾出现越权镇压诸侯谋反、民众起义的特例;王莽时期为镇压武装暴动正式给予刺史统兵作战能力;东汉末年为镇压地方,设州牧,最终让其成为实力强大的割据势力。

当然刺史之所以能权力逐步扩大,还和皇帝自身有关,刺史是皇帝派往地方的代言人,它是“奉诏出制”的,背后站立的是统治阶层最高级别的皇帝。只不过后来权力大到一定的时候,加上在地方势力根深蒂固了,天高皇帝远,皇帝在无法制约了。

参考文献:

·《汉书》、《后汉书》、《史记》

.《汉代刺史制度的演变及特点》、《汉代郡国督察制度》

.《汉代的刺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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