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音乐(简述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音乐(简述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洛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维也纳出现了海顿(交响乐之父)、莫扎特(音乐神童)、贝多芬(音乐圣手),古典音乐才得以形成和发展。

所以,音乐中的“古典乐派”其实指的是“维也纳古典乐派”。

古典主义时期是从1750年到1820年。在古典主义时期,音乐是贵族享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宫廷和沙龙是音乐活动的中心。后来音乐艺术的欣赏不再局限于上层社会,艺术的大众化为音乐家提供了成为独立艺术家的条件。

与以往的巴洛克音乐相比,音乐的大小音体系充分发展,旋律成为重要织体,低音和声起伴奏作用,音乐结构方正,主题动机发展,力度安排更加丰富。

音乐特征

事实上,这一时期的作曲家在考虑音乐结构时,都遵循这个基本概念:一个调性之间平衡的概念,让听众清楚地感受到音乐是如何运作的;还有段落之间的平衡。当听一段音乐时,听众可以准确地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作曲家的创意只是稍微改变了作曲体系和大纲,而不是机敏或进取地创作音乐来让听众着迷或惊喜。也可以说,音乐创作没有所谓的“古典时期”,只有“古典风格”。按照这种风格,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写出了他们的杰作。如果说这是一个杰出的典范,那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这种风格并不仅仅存在于他们三人的作品中。这一时期的其他作曲家基本都是沿袭这一风格,沿袭这一传统。

这一时期的总体特征是:主旋律风格占主导地位,音乐语言精炼、朴实、亲切,曲式结构清晰、对称,音乐中的冲突得到加强和深化。

18世纪新风格的要素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追求优美动人的气质,偏向工整对称的方乐句结构,与市民舞蹈、民乐音调、舞蹈节奏关系更密切;

调性与和声的安排成为结构作品的重要因素,段落或乐章有更明确的终止和简洁的和声风格;

短小的动机孕育着丰富的音乐思维技巧,乐章中主题间的对比变化。“通奏低音”逐渐被清晰的乐谱取代,表达了作曲家对乐器音色更细致的感受。

此外,它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特点上:

1.音乐从教会进入宫廷,逐渐走向社会和民间。

2.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创作不再以复调为主,而是采用主旋律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了“主体-从属-属-主体”的功能性和声级数。

3.确立曲式的音段结构原则。旋律不再采用巴洛克时期连续扩展的曲式,而是以短而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形成方形的乐句结构。音乐呈现出美、简单、平衡的特点。

4.主题驱动发展,用主题之间的对比代替巴洛克时期单一主题的发展。

5.“通奏低音”被清晰的乐谱代替,让作曲家对乐器音色的体验更加清晰。

6.追求客观的美,描绘自然界中的人脱离对教堂里的神和宫廷里的君主的依恋,拓宽了音乐的范围和表现力。

音乐类型

音乐的重点已经转移到新的器乐体裁——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和四重奏。

交响乐是器乐体裁的一种,是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具有多个乐章的大型(奏鸣曲式)套曲。源于意大利歌剧的序曲,《天海》最终定稿。

协奏曲通常指大型器乐,主要由一种独奏乐器(如小提琴、钢琴等)演奏。)并与管弦乐队合作演出。

奏鸣曲式是古典音乐中最具代表性的形式。即呈现部分有第一和第二主题的比较,中间有发展部分,然后是两个主题重复的再现部分。曼海姆音乐学校在当时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形式。也是曼海姆学派将小步舞曲加入了交响乐的形式。在他们的交响乐乐器中,木管乐器也是用双管制作的。莫扎特在他的交响乐中加入了单簧管,他是在曼海姆听了他们的乐队后学会的。

四重奏是一种主要由弦乐四重奏组成的音乐形式。四重奏:在四重奏领域中,弦乐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大的形式。弦乐四重奏的乐器组合通常是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此外,也有作曲家采用一把大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低音提琴的组合,但数量并不多。

代表性人物

18世纪下半叶,维也纳成为欧洲音乐的中心。在这里,西方音乐实现了高度的内聚发展,形成了对现代西方音乐具有示范意义的维也纳古典风格。音乐大师海顿是古典风格最重要的创始人。他不仅确立了古典的体裁和形式,也确立了古典的精神风格。另一位大师莫扎特以他的许多杰出才能将古典风格推向了极致。时代的音乐巨人贝多芬最终将古典风格完美化。但与此同时,他具有高度个性和时代奋斗精神的音乐超越了古典精神的范畴,成为19世纪浪漫主义的先导。

弗朗茨·约瑟夫·海顿(1732-1809)是维也纳古典音乐学校的创始人,出生于奥地利东部匈牙利附近的罗劳镇的一个汽车制造商家庭。8岁时,他加入了维也纳圣斯蒂芬大教堂的唱诗班,8年的唱诗班生活让他接受了早期的音乐教育。为了从中上几堂作曲课,他曾短期做过意大利歌剧作曲家波波拉的贴身男仆。1761年,他加入了埃斯特哈齐家族宫殿的乐队,后来成为音乐总监。在皇宫里的近30年里,他写了他的大部分作品。790年,尼科劳斯王子去世,宫中的音乐组织解体,海顿移居维也纳。1791年和1794年两次访问英国,创作和演出取得巨大成功,被牛津大学授予荣誉音乐博士。晚年,他仍然以旺盛的精力写出了两部著名的清唱剧《创世纪》(1798)和《四季》(1801)。

作品:惊喜交响曲、告别交响曲、时钟交响曲、清唱剧《创世纪与四季》、弦乐四重奏、百灵鸟四重奏、皇帝四重奏等。

海顿创作了108首交响曲、68首弦乐四重奏、协奏曲、嬉闹曲和其他器乐作品。声乐方面有26部歌剧和4部清唱剧。他的交响乐和四重奏为古典维也纳乐派的体裁风格奠定了基础。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1756年1月27日-1791年12月5日)出生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萨尔斯堡。莫扎特是欧洲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作曲家之一,享年35岁。他的重要作品总结了当时所有的音乐类型。在钢琴和小提琴相关的创作中,他无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他的协奏曲、交响乐、奏鸣曲、小夜曲、嬉闹曲等成为后来古典音乐的主要形式。他也是戏曲方面的专家,他的成就在时代的变迁中永垂不朽。

代表作品:《费加罗的婚礼》、《魔笛》、《A大调钢琴奏鸣曲》、《C大调弦乐五重奏》、《安魂曲》、《奏鸣曲》、《协奏曲》

莫扎特一生创作了754部作品,其中完成的有622部,未完成的有132部,包括22部歌剧、41部交响乐、42部协奏曲、一部安魂曲、奏鸣曲、室内乐、宗教音乐和歌曲。

莫扎特一生的音乐创作多种多样,包罗万象。当时,所有的音乐流派和形式似乎都有涉及,如歌剧、交响乐、协奏曲、管弦乐、教堂音乐、舞曲、进行曲、室内乐、钢琴、小提琴、歌曲和合唱等。其中,戏曲代代相传,影响深远。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男,是德国作曲家、钢琴家和指挥家。出生于德国波恩,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欧洲古典时期作曲家。贝多芬的童年是在父亲严厉的教育下度过的,这使他变得倔强、敏感、激动。22岁时,他开始在维也纳生活了一辈子。第三交响曲创作于1803年至1804年,标志着他创作的成熟。在接下来的20多年里,他的众多音乐作品通过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宏大的气魄将古典音乐推向了巅峰,并预示着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的到来。

代表作品:《月光》、《悲情》、《田园》、《命运》、《英雄》、《合唱》、《黎明》

贝多芬创作了9部编号交响曲、35首钢琴奏鸣曲(其中最后32首是编号的)、10首小提琴奏鸣曲、16首弦乐四重奏、1部歌剧、2部弥撒曲、1部清唱剧和3部康塔塔,以及大量的室内乐、艺术歌曲和舞曲。这些作品对音乐的发展影响深远,因此被尊为音乐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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