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为什么只垫付18000 保险公司只垫付18000的原因
保险公司只垫付18000,一般是因为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额度为1.8万人民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交通强制险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身亡残废赔偿。这三项赔偿基本覆盖了交通事故中责任方需担负的全部赔偿项目。其中额度为1.8万人民币的有:
1、车子在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等)赔偿额度为1.8万人民币;
2、车子在事故中无责任的:身亡残废(偿丧葬费、身亡赔偿费、残废赔偿金等)赔偿额度为1.8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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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垫付的条件
1、产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公司交通强制险担负垫付范畴,如果是受害者有意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损害、被保险人的资产及被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资产遭到的损害等状况,则不可以通过交强险理赔;
2、因抢救受害者需要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花费;
3、交管单位要求保险公司付款或者是垫付抢救花费的通知单;
4、受害者需要抢救,且抢救花费已产生,医院提供了抢救花费票据和明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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