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属于哪个省(呼伦贝尔地理环境及矿产资源)
呼伦贝尔,内蒙古自治区辖地级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以境内的呼伦湖和贝尔湖得名,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以嫩江为界与黑龙江省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
呼伦贝尔市现辖14个旗市区、5个市、7个旗。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驻海拉尔区。总面积约25.3万平方公里。全市草原总面积为1.49亿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38亿亩。全市水资源总量316.1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98.1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8亿立方米。
呼伦贝尔市现辖14个旗市区。
其中有2个区 :海拉尔区、扎赉诺尔区;
5个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
7个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
68个镇、19个乡(其中13个民族乡)、19个苏木(其中1个民族苏木)、36个街道办事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驻海拉尔区。
全市有42个民族,汉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满族、俄罗斯族、朝鲜族、壮族、藏族、锡伯族、苗族、土家族、彝族、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高山族、布依族、畲族、傣族、侗族、羌族、黎族、哈萨克族、土族、白族、景颇族、佤族、纳西族、赫哲族、京族、瑶族、基诺族、仡佬族、东乡族、傈僳族、撒拉族、水族、哈尼族、门巴族、阿昌族等。
截止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65.51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0.3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55.88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2.5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4.76%,比2020年提高了0.90个百分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区域规模的逐步扩大、乡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迁移流动,我市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全市常住人口为221.39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2.24万人,下降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3‰,较2020年下降1.17‰,我市常住人口呈缓慢减少态势。
呼伦贝尔拥有铁路、公路和航空立体交通网络,滨洲铁路和301国道贯通全市,拥有海拉尔、满洲里两个国际航空港,已开通至俄罗斯、蒙古国及北京、呼和浩特、哈尔滨、上海、广州等50余条国际国内航线;对外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毗邻,是中国仅有的一座中俄蒙三国交界城市,拥有满洲里、黑山头等8个国家级口岸。
呼伦贝尔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森林、草原、湿地、湖泊、河流,构成了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的草原旅游重点开发地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呼伦贝尔人文历史悠久,是我国北方狩猎、游牧民族的重要发祥地,曾经生活过鲜卑、契丹、女真等许多民族。
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354.8亿元,比上年增长5.5%,两年平均增长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27.10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20亿元,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577.50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4.2:33.2:42.6。
截至2021年底, 全部工业增加值380.48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5.78万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685.50万吨,增长13.4%。全市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085.30万头(只)。2021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383.99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84.99亿元。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北纬47°05’~ 53°20′, 东经115°13′ ~126°04’。东西630公里,南北700公里,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之和。市域东邻黑龙江省,西、北与蒙古国、俄罗斯相接壤,与俄罗斯、蒙古国边境线1733.32公里,其中:中俄边境线1051.08公里,中蒙边境682.24公里。
地形特点
呼伦贝尔属亚洲中部蒙古高原的组成部分。大兴安岭以东北--西南走向纵贯呼伦贝尔市中部,形成三大地形单元和经济类型区域:大兴安岭山地为林区,海拔700~1 700米;岭西为呼伦贝尔大草原,是草原畜牧业经济区,海拔550~1 000米;草原与林地的过渡地带,多是黑钙土,适于发展种植业,形成以农牧企业为主要成分的农牧结合经济带;岭东地区为低山丘陵与河谷平原,形成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经济区,海拔200~500米。
气候特点
呼伦贝尔市气候分布特点以大兴安岭为分界线。气候类型分为:岭东区为季风气候区,岭西区为大陆气候区。从年降水量类型看:岭东区为半湿润性气候,年降水量在500~800毫米;岭西区为半干旱性气候,年降水量为300~500毫米。
全市气候的总特征呈现为: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年温度差、日期温差大。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呼伦贝尔市土地总面积3.8亿亩,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全市土地分为8大类,二级分类共42种类型,耕地土壤以黑土、暗棕壤、黑钙土和草甸土为主,土质肥沃,自然肥力高。
草原资源
呼伦贝尔草原位于大兴安岭以西,是牧业四旗--新右旗、新左旗、陈旗、鄂温克旗和海区、满洲里市及额尔古纳市南部、牙克石市西部草原的总称。由东向西呈规律性分布,地跨森林草原、草甸草原和干旱草原3个地带。除东部地区约占该区面积的10.5%为森林草原过渡地带外,其余多为天然草场。全市草原总面积为1.49亿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38亿亩。多年生草本植物是组成呼伦贝尔草原植物群落的基本生态性特征,草原植物资源约1 000余种,隶属100科、450属。
呼伦贝尔草场又可分为八大类,主要有六大类,即:山地草甸、山地草甸草原、丘陵草甸草原、平原丘陵干旱草原、沙地植被草地、低地草甸草场。
森林资源
2021年,全市林地面积1630万公顷,森林面积1324.3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3.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2.35%。
呼伦贝尔地方林地面积593.86万公顷,森林面积373.21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市直属林业六局和额尔古纳市、阿荣旗、扎兰屯市、莫旗等地。森林蓄积量2.88亿立方米,森林平均蓄积量77.2立方米/公顷。
矿产资源
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丰富,是自治区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市。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主的能源矿产丰富,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开发基地。金属矿产以铁、铜、铅、锌、钼、银为主,大中型矿产地多,具备规模 化开发利用条件。非金属矿产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资源潜力大,优势明显。其中,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59.64亿吨,远景储量超过2000亿吨。2020年,全市原煤产量7161.70万吨。已探明的贵金属及其他金属保有资源储量为:金矿28.04吨,银矿1.36万吨,铜矿268.08万吨,铅矿334.19万吨,锌矿567.89万吨, 铁矿石8980.00万吨。
水资源
呼伦贝尔市316.19亿立方米总量水资源中,地表水资源量298.19亿立方米,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的1%以上,占全区地表水资源量的73%以上;地下水资源总量18亿立方米。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1.1万立方米以上,高于世界人均占有量,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近5倍。
生物资源
呼伦贝尔市野生植物资源相当丰富,共有野生植物1400多种,有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达500种以上。主要有野生药用植物、野生经济植物、野生油料植物、野生纤维植物、野生淀粉植物、野生食用植物、野生果品植物等。
呼伦贝尔市野生动物品种和数量繁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野生动物种类占中国种类总数的12.3%,占自治区的70%以上,居第一位。在这些动物中,受国家保护的一、二、三类野生动物和受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品种有30余种,其中有些是珍稀兽类和禽类。其中以鹿科动物最为有名。全市313种鸟类中,受国家保护的鸟类有60多种,如:丹顶鹤、白头鹤、白鹤、灰鹤、大天鹅、小天鹅等。
在二三万年前,古人类——扎赉诺尔人就在呼伦湖一带繁衍生息,创造了呼伦贝尔的原始文化。
自公元前200年左右(西汉时期)直至清朝,在2000多年的时间里,呼伦贝尔草原以其丰饶的自然资源孕育了中国北方诸多的游牧民族,被誉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成长的历史摇篮”。东胡、匈奴、鲜卑、室韦、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等十几个游牧部族,或在此厉兵秣马,或在此转徙、征战、割据,创造了灿烂的游牧文化。
公元前209年,强大起来的匈奴族征服东胡族,统一了北方草原,呼伦贝尔地区属其三部领地之一的左贤王庭辖地。这时,以狩猎为生的鲜卑族居住在被史学家称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幽静的后院”的大兴安岭深山密林中。
公元一世纪,活动在现鄂伦春旗一带的拓跋鲜卑族“南迁大泽”(即呼伦湖),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海拉尔河、伊敏河、根河和呼伦湖一带安家落户,由狩猎业转向游牧业。在100多年的时间里,新的生产方式使他们壮大了自己的民族,取代了匈奴的统治,建立了强大的鲜卑部落联盟。并由此入主中原,建立了北魏王朝。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
在鲜卑人的余部室韦部落和回纥、突厥、黠戛斯以及辽代的契丹、金代的女真族相继征战和统治呼伦贝尔之时,蒙古诸部在呼伦贝尔悄然兴起。公元八世纪,生活在额尔古东岸的成吉思汗的先祖蒙兀室韦部迁移至斡难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的发源地肯特山区。12世纪,当成吉思汗登上政治舞台统一蒙古草原时,又返回呼伦贝尔,在这里进行了几次大的决定性战役,消灭了政敌,打破了长期几个大部落势力均衡的局面,最后统一了蒙古高原。从此,北方草原上形成了一个具有语言、地域和文化共同性、在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特点的民族——蒙古族。蒙古帝国建立后,实行“领户分封制”。1214年,成吉思汗将呼伦贝尔草原的大部分地区分封给他的大弟拙赤·哈撒尔(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古城便是他的故都),其余部分分封给他的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及外戚德薛禅家族,岭东地区分封给他的幼弟帖木歌·斡赤斤。元朝建立后,创立行省制。1288年,诸王封地纳入行省,岭西地区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管辖,岭东划入中书省泰宁路和辽阳行省山北辽东路管辖。元亡后,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退守蒙古草原,先后游牧于呼伦贝尔草原的是元顺帝的后裔和成吉思汗大弟后裔,直至归附后金。
清朝建立后,由鄂温克、达斡尔、巴尔虎蒙古、鄂伦春人组成的布特哈八旗兵、索伦八旗兵和巴尔虎八旗兵,勇猛善战,镇守着边疆,为防御沙俄入侵,保障驿站畅通,维护边疆安宁做出了贡献。
民国时期,岭西地区曾于1912-1920年实行地方自治,脱离黑龙江省。1920年后重归黑龙江将军节制,仍设副都统衙门,同时设善后督办兼交涉员公署,并设呼伦、胪滨、室韦、奇乾县,形成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岭东地区也保留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同时设雅鲁县,布西县,直属黑龙江省。
东北沦陷时期,岭东为兴安东省,岭西为兴安北省,均直辖于伪满洲国。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946年10月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1945年10月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 ,简称东部行署 ,署址设在乌兰浩特。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尔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盟政府设在海拉尔市。
1957年2月21日,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1日,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 于海拉尔市,改称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
1967年12月20日,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为临时权力机构,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1969年8月1日,呼盟大部分地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一部分(原兴安盟的大部分)划归吉林省管辖。
1979年7月,恢复1969年前的区划,呼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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