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甘肃省省直系统调整医保卡划入标准,同步开启门诊报销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医保发〔2022〕74号 )文,
明年1月开始,甘肃省调整省直系统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政策和标准,普通门诊费同步开启报销。
调整医保卡划入标准
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
。原来由单位划转到个人医保卡部分,全部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预示着,明年开始,甘肃省省直系统职工每月划入到医保卡的钱将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退休人员医保卡统一按照每月120元标准划入。
预示着,明年1月开始,划入到退休人员医保卡的钱大家都一样了。
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可以说,适度降低个人医保卡划入标准,实际主要目的就是将过去不能报销的普通门诊费纳入统筹账户报销范围,因此,明年1月开始,省直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费就可以报销了。
具体来说,一个自然年度(1月-12月)内,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或者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门诊处方购药发生的费用,累计达到
200元
以上、年度报销门诊费在2500元
以内的,在职职工按60%
报销、退休人员按65%
报销。普通门诊费包括
检查、治疗、药品
等医疗费用,乙类药品、医疗服务及医疗医用耗材
费用个人需要先自付10%
,再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具体如何报销,其实很简单,如同住院费用结算类似,个人持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在医院门诊就医或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和年度报销上限以内的,医院会自动按规定的报销比例结算,无需个人另外凭票报销。
而凭门诊处方在药店购药的,同样药店会在付账的时候自动结算应报销的费用,非常方便!
扩大医保卡应用范围
医保卡划入政策调整后,医保卡的应用范围也将同步扩展。明年1月后,医保卡不仅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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