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属于哪个市的(辛集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辛集市属于石家庄市,位于石家庄市东65公里处,距首都北京市240公里,距天津市220公里,距雄安新区120公里。辛集市北与深泽县、安平县接壤,东与深州市为邻,南与冀州区、宁晋县相接,西与晋州市毗连。
辛集市气温日变化较大,尤其在春秋季节最明显,如用每日高低温差来比较,则5月平均日较差最大,为14.3℃,春季、秋季月最大日较差都在23℃以上。零度以上的初日平均为2月26日,终日为12月2日,持续日数为280天。
辛集市位于石家庄市以东65公里、衡水市以西45公里,东邻衡水市深州市、安平县,北与石家庄市深泽县相邻,西与石家庄市晋州市相邻,南与衡水市冀州、邢台市宁晋接壤。1986年3月国务院批准改为辛集市(原为束鹿县)。2020年被评为全国县级城市高质量发展百强(第94位)、全国综合投资热力百佳县市和首批国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市;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辛集市位于石家庄市以东65公里、衡水市以西45公里,东邻衡水市深州市、安平县,北与石家庄市深泽县相邻,西与石家庄市晋州市相邻,南与衡水市冀州、邢台市宁晋接壤。1986年3月国务院批准改为辛集市(原为束鹿县)。辛集市面积951平方千米,2021年末常住人口59.5万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4766154万元,同比增长7.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2287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101177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32690万元。粮食总产量65.97万吨。全部财政收入4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3亿元,增长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82元,增长7.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71元,增长10.6 %。年末辛集市金融机构存款金额622.1亿元,增长9.1%。
历史沿革
本市原名束鹿县,198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辛集市。
束鹿县历史悠久。西汉时,县地先后置贯、郻、安定、乐信、西梁五个侯国,后改为县。武帝时,贯、郡、安定、乐信四县属冀州钜鹿郡,西梁县属信都国。贯县治在今市南大车城、小车城;安定县治在市北;郻县治在今市东南;西梁县治在市南;乐信县治在西梁县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改安定县为安民县。
东汉初,那县改写作县。建武年间(25-26),贯、安民、乐信、西梁并入县,属冀州钜鹿郡。三国时,鄡县仍属冀州钜鹿郡。
晋代,县地属冀州赵国。
北魏初年,改县为郹县。北齐,鄵县改名安国县,县治在今城北办事处的安古城,属钜鹿郡。
隋开皇三年(583),安国县改属定州;六年(586)改安国县为安定县,县治在今辛集市东北的旧城镇,仍属定州;十六年(596)析安定县置晏城县,县治在今市西;十八年(598)安定县改名为鹿城县。晏城、鹿城均属冀州。隋炀帝大业初年(605),废晏城,并入鹿城县,属信都郡。
唐初,鹿城县属河北道廉州;贞观元年(627),改属深州;十七年(643)改属冀州;先天二年(713)析铙阳、鹿城置陆泽县,鹿城县、陆泽县皆属深州。天宝元年(742)属铙阳郡;天宝十五年(756)夏历三月十八日改鹿城县为束鹿县,县治仍在今旧城镇。后,复隶深州。
五代时,先属深州,后改隶镇州(今正定)。
淳化元年(990),改隶深州。
金时,属河北东路,隶深州。
元初,属中书省真定路,隶深州。至元二年(1265),深泽县并入束鹿县;至元三年(1266)又分出深泽县,改属中书省保定路,隶祁州。明永乐十九年(1422)属京师保定府,隶祁州。天启二年(1622),滹沱河水患,淹没旧城衙署房舍,县治迁新城。
清雍正十二年(1734)三月,直属直隶省保定府。宣统三年(1911)属清河道。
民国2年(1913),属范阳道;民国3年(1914)6月,属保定道;8月,北京政府颁布县佐制法令,束鹿因县境辽阔,地位冲要,于县署权力难及的小章村设县佐。民国17年(1928)10月至民国19年(1930)2月,直属河北省省会北平市、天津市。
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9月7日日本侵略军占领束鹿县。1938年3月,共产党领导的束鹿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县政府驻新城,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6月划归冀南区;1940年秋又划归冀中区。
1939年8月,冀县滏阳河以北3个区划归束鹿县,成立冀佐办事处。
1940年1月,冀佐办事处划归束冀县。
1946年3月,束冀县撤销,冀佐办事处所辖3个区重新划归冀县。1940年1月,束鹿县划为两县:以新城至辛集一线为界,以南与冀县、新河、宁晋、衡水四县的部分村庄划为束冀县;新城至辛集一线以北称束北县,均属冀中区六专区。1942年3月,束北县又划为两县:沧石公路以南、深县至前么头公路以西、石德铁路以北为深束县;沧石公路以北和晋县、安平县的部分村庄划为束晋县。束冀县、束晋县、深束县均属冀中区。
1945年10月9日,增建辛集市,深束县、束晋县合并为束鹿县,县政府驻范家庄。辛集市、束冀县(县政府驻新城)、束鹿县均属冀中行署六专区。1946年3月撤销束冀县,恢复束鹿原建制(县政府驻新城),将原属束鹿县的双井、师尹两村划归深县;丁家庄划归冀县;百尺口、小河口划归宁晋县;将原属深县的满家湾、张家村、董家屯、常家屯、李家屯、徐家屯、甜水井和原属衡水县的东谢村划归束鹿县。束鹿县、辛集市改属冀中行署十一专区。1947年8月,县政府迁旧城。1948年5月,曾将旧城划为区级市,辖旧城、东关、菜园、石家庄、潘家庄5个村庄。1949年10月25日撤销旧城市,改为区级镇。1949年8月1日,束鹿县、辛集市属石家庄专区管辖;9月县政府迁至辛集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6日辛集市改为辛集镇,仍直属石家庄专区。1950年9月,辛集镇划归束鹿县,1951年又分设。1954年4月1日,辛集镇重又划归束鹿县。1958年11月26日,晋县、深泽县、束鹿县三县合并,称束鹿县,县政府驻辛集镇。1960年5月3日改属石家庄市。1961年5月1日复属石家庄专区;5月5日,晋县(包括深泽县)、束鹿县分开,束鹿恢复原县建制。1967年1月,束鹿县改属石家庄地区。
198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束鹿县建制,设辛集市,政区为县级。2013年辛集市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首批省直管试点县(市)。
行政区划
本市古代行政区划,清以前无考。
一、清代
清代康熙年间有4路、90庄、193村;乾隆年间有18曈、9营、81庄、316村;嘉庆同治年间有18疃、75庄、318村。同治年间村疃情况如下:
在城庄统在城(新城)、曹家园、路过、南庄4村。
石干疃辖5庄15村。
陈家庄疃辖4庄18村。
花里庄疃辖4庄7村。
智伯疃辖3庄10村。
温朗口疃辖4庄10村。
辛集疃辖4庄17村。
倾井疃辖3庄20村。
豆家庄曈辖4庄13村。
木丘疃辖5庄15村。
裴辛庄曈辖4庄14村。
垒头疃辖3庄9村。
小陈疃辖5庄25村。
仁慈疃辖6庄32村。
张古庄疃辖5庄17村。
和睦井疃辖4庄23村。
双井疃辖5庄26村。
小章曈辖3庄12村。
旧城疃辖5庄35村。
二、中华民国
民国25年(1936年),全县分为7个区,共327个行政村。第一区辖53村。
第二区辖59个村。
第三区辖51村。
第四区辖45村。
第五区辖52村。
第六区辖32村。
第七区辖35村。
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束鹿县行政区划几经变动。1.束鹿县抗日民主政府
1938年3月建立,下辖7个区,但区公所住地与1936年有所变动。一区和睦井、二区旧城、三区北里厢、四区位伯、五区辛集、六区木丘、七区南智丘。
1939年8月,冀县滏阳河以北由3个区组建的冀佐办事处划归束鹿县。1940年1月,冀佐办事处划归束冀县。
2.束冀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0年1月,束鹿县划分为束冀县、束北县两个县。以新城至辛集一线为界,以南与原冀佐区和衡水、宁晋、新河的部分村庄合并,成立束冀县,共192个村庄,人口约18万,分为7个区。一、二、三、四区为原束鹿县南部村庄;五区为原冀县和新河县的部分村庄,六区为原冀县的部分村庄,七区为原冀县和衡水县的部分村庄。
3.束北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0年1月成立,以新城至辛集一线以北原束鹿县村庄为其辖区。共辖224个村庄,23万人口,分为8个区。因系抗日游击政府,区公所驻地只能有个大致范围。一区天宫营、河庄一带;二区南吕村一带;三区安古城、六郎一带;七区和睦井一带;八区西泽北一带。
4.深束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2年3月,将束北县沧石公路以南地区、深北县深么公路以西地区合并成立深束县。共辖204个村庄,20多万人口,分为7个区。一、二、三、四区为原深北县所辖村庄;五、六、七区为原束北县所辖村庄。因系抗日游击政府,区公所驻地只能有个大致范围。五区在后营、双柳树以南一带;六区在南小陈、孤庄以东一带;七区在小士庄、撒马营以西一带。
5.束晋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2年3月,将束北县沧石公路以北的4个区、晋县原晋州城以东的2个区,以及安平县南部的12个村庄,成立束晋县。共辖164个村庄,20万人口,分为6个区。一区为原束北县东北部村庄及安平县划过来的12个村;二区为原束北县西北部村庄;三区为原束北县北部村庄;四区为原束北县西部中部村庄。五区、六区都是原晋县村庄。
6.束鹿县民主政府
1945年10月初,深束、束晋两县撤销。深束、束晋两县的原束鹿地区合并为束鹿县。共辖224个村庄,23万人口,分为8个区。原束晋县的一、二、三、四区,原深束县的五、六、七区基本不动,将辛集及其周围村庄组成城厢区。县政府驻范家庄。
7.辛集市民主政府
1945年10月9日,撤销束鹿县城厢区,成立辛集市(县级市)。辛集市辖区为辛集镇内9个街,以及周围的胡合营、都大营、留双营、月耳营、东石庄、陈马庄、西石庄、赵家庄、东良马、田家庄、试炮营11个村。市下辖4个区。
1946年5月,撤销区的建制,将辛集周围的11个村划归束鹿县,辛集市民主政府直接管理9个街。
1949年10月26日,辛集市改为辛集镇,仍为县级。
1950年9月,辛集市改为区级镇,划归束鹿县。
1951年9月初,辛集镇改为专辖镇(县级),从束鹿县析出。
1954年4月10日,辛集镇改为区级镇,划归束鹿县。
8.束冀县民主政府
1945年8月,束冀县民主政府成立,辖区与原束冀县抗日民主政府相同,仍分7个区。1946年10月,建立城厢区。县政府驻新城。
9.束鹿县民主政府
1946年3月,撤销束冀县,恢复抗日战争以前束鹿县原建制,但所辖村庄有些变动。将双井、师尹两村划归深县;将丁家庄划归冀县;将百尺口、小河口两村划归宁晋县。同时,将深县的满家湾、张家村、董家屯、常家屯、李家屯、甜水井六村划归束鹿县;将衡水县的东谢村划归束鹿县。县政府驻地新城镇。县下设17个区。一区旧城、二区吴王、三区北吕村、四区杜合庄、五区礼璨、六区南小陈、七区位伯、八区安古城、九区小士庄、十区后营、十一区前魏家庄、十二区田家庄、十三区马家庄、十四区西小王、十五区南智丘、十六区树、十七区新城。
1947年8月,县政府迁旧城。1949年9月,县政府迁辛集。
1948年5月,曾将旧城划为区级市。当时旧城市的辖区为旧城、东关、菜园、石家庄、潘家庄5个村镇。1949年10月25日撤销旧城市,改为区级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5月25日将17个区划为7个区:1区旧城;2区张古庄;3区位伯;4区辛集;5区南智丘;6区新城;7区和睦井。
1956年7月6日,撤区并乡,将原来的99个乡,合并为31个乡。保留一个区级镇一辛集镇,并将辛集周围的8个村庄划为辛集郊区。旧城、新城保留镇的名义,执行乡的职权。
1958年8月23日,束鹿县办起8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度。1958年11月,束鹿、晋县、深泽三县合并,名束鹿县,辖17个人民公社:旧城、辛集、张古庄、新城、西小王、郭西、范家庄、和睦井、晋州、东卓宿、小樵、槐树、东里庄、总十庄、深泽、赵八、西河。
1961年5月,束鹿县与晋县(包括深泽县)分设。束鹿县将1958年成立的8个大公社划为30个小公社。仍实行政社合一制度。辛集大公社划分为辛集、安古城、田家庄、子曰庄4个公社。
1965年3月25日,从辛集公社析出城关公社。辛集公社辖辛集10个街。城关公社辖13个村:西石庄、东石庄、裴辛庄、陈马庄、林子里、胡合营、留双营、佃士营、月耳营、撒马营、孤马营、都大营、锚营。
1984年5月31日,人民公社改为乡,辖村未变。
1984年8月10日将旧城、新城、南智丘3个乡改为建制镇,辖区未变。
1985年3月21日将位伯、王口、张古庄3个乡改为建制镇,辖区未变。
1986年3月5日,束鹿县改为辛集市,设5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0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属城区范围。原辛集镇10个街改为居民委员会。兴华办事处辖原辛集镇的10个街和原城关乡的孤马营、胡合营、都大营、东石庄、西石庄、陈马庄6个村。
1996年12月,合乡并镇为八镇七乡,共十五个乡镇,仍称辛集市。
截止2020年辛集市辖7乡8镇,共344个行政村。辛集镇、旧城镇、张古庄镇、位伯镇、新垒头镇、新城镇、南智邱镇、王口镇、天宫营乡、前营乡、马庄乡、和睦井乡、田家庄乡、中里厢乡、小辛庄乡和辛集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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