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的历史建置沿革介绍(晋江清代以前的隶属关系)

建置 

唐开元六年(718)析南安县东南部始置晋江县。境域包括今域及惠安县、泉港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后辖区几经变化。县治设泉州城区(今鲤城),为历代州治、府治首邑。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析晋江东乡十六里置惠安县。乾道七年(1171)兼辖澎湖列岛。清初澎湖列岛划归台湾府。1951年1月,析城关区和浮桥、王宫一带设立泉州市。晋江县人民政府于4月17日迁驻青阳镇。1958年9月,划临海、东星2乡及石霞乡部分归泉州市管辖。1971年1月,划晋北的罗溪、马甲、河市3公社和双阳农场归泉州市。1988年9月,划石狮、永宁、蚶江3镇和祥芝乡置石狮市。1992年3月6日,撤县设市。

晋江县历史上隶属多次更迭。自唐至清,时属泉州,时属平海军,时属泉州路以及泉州府。民国时期先后隶属于南路道,厦门道,第五、第四行政督察区,也曾一度直属于福建省。1949年8月31日晋江县城解放,9月9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直至1988年,相继隶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专区专员公署、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晋江地区行政公署及泉州市等。

晋江县行政区划,唐和宋分乡、里,元明改乡里为隅都,清分隅、都、图、铺。民国期间县以下区划变更频繁。初分区、村里、闾邻,后改保甲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中国)成立初期县以下区划,以区辖乡(镇),后撤区并乡,实行乡镇制。1958年10月以后,撤乡成立人民公社,直至1984年10月,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制。

晋江县建置以来,至今1200余年,几经变化,历尽沧桑。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县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各乡镇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光,把这个“山海要地”点缀得更加辉煌灿烂,犹如东海一颗明珠。

晋江的历史建置沿革介绍(晋江清代以前的隶属关系)

隶属

一、清代以前的隶属

西周,属七闽地。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越国地。

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越灭,其族人迁徙流落于今闽省各地,或为君、或为王,称为“百粤”,并服于楚,晋地属之。

秦,属闽中郡。秦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平定“百粤”后,又增置4郡,其中之一为闽中郡(即今闽省),晋江地属之。

西汉,初属闽越王国。秦末,勾践的后裔无诸因助汉先后灭秦与楚有功,汉高祖封他为闽越王,领闽中郡故地。始元二年(前85),为冶县地。

东汉,属南部都尉的侯官县。汉献帝建安初年,以南部都尉置侯官等5县。侯官县兼领福、兴、泉、漳等地。

三国,属吴建安郡的东安县。建安年间,东吴孙策攻占南部都尉。汉后主景耀三年(260),吴析侯官,置建安郡,领东安等9县。东安县治在今南安丰州镇,晋江地属之。

晋,属晋安郡晋安县。晋太康三年(282),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晋安郡领晋安县等8县。

南朝宋,属晋平郡的晋平县。泰始四年(468),改晋安为晋平。

齐,复晋平郡为晋安郡,仍属之。

梁,属南安郡。天监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治设今南安县丰州,领兴化、泉州、漳州等地。

陈,属南安郡。永定初年,升晋安郡为闽州,领建安、南安2郡。光大元年(567),改闽州为丰州,治设闽县(今福州),南安郡属之。

隋,属南安县。开皇九年(589),改丰州为泉州(治设福州),改南安郡为南安县。大业初,改泉州为闽州。大业三年(607),改闽州为建安郡,领南安等4县。晋江地属建安郡南安县。

唐初,属南安县。武德元年(618),改建安郡为建州。晋江地属建州之南安县。武德六年复于闽县置泉州。贞观九年(635),南安、莆田2县属泉州(今福州)。嗣圣间(684),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景云二年(711),改泉州(福州)为闽州,以武荣州为泉州,属闽州都督府,为今泉州之始。晋江地属泉州之南安县。

唐开元六年(718),析南安东南地置晋江县,属泉州管辖,州、县同治。天宝元年(742),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清源郡改为泉州。乾宁三年(896),福州升为威武军,泉州属之。

五代,属清源军。后汉乾祐二年(949),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领晋江等县。

宋初,晋江属平海军,后属泉州。乾德二年(964),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太平兴国二年(977),改平海军为泉州,领晋江等9县。

元,属泉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领录事司二和晋江等7县。十六年,南北二录事司合而为一。大德二年(1298),改泉州为泉宁府。不久泉宁府复为泉州路。

明,属泉州府。洪武元年(1368),始定为泉州府,取消录事司,属福建布政司,领晋江等7县。

清,属泉州府。

二、民国期间的隶属

民国元年(1912),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泉州府所领晋江等县属南路道。

民国3年,属厦门道(南路道改称厦门道)。

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晋江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20日,“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同年12月11日,分福建为泉海等4省和两个特别市,13日,改泉海省为兴泉省,辖晋江等12县,治设泉州。民国23年元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所设4省随之取消。

民国23年2月,晋江属福建省。民国23年7月,改属第五行政督察区,区署驻同安。

民国24年10月起,晋江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5月区署由同安移驻永春,民国35年9月迁驻晋江县城(今鲤城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隶属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归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设泉州城区)。

1950年4月,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9月,属晋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5年4月,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

1967年6月,由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

1968年9月,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7月,属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1月,属晋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6年1月至1988年12月,属泉州市。

1992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晋江撤县设市,省辖,泉州市代管。

区划

 

晋江境域几次析变,所辖境域逐步减小,区划依境域而变化。

唐代,据唐《通典》载,实行乡、里、保、邻的地方制度,但当时晋江县乡里的具体设置,情况不详。

宋代,全县分5乡,统23里。

元、明两代,改乡、里为隅、都。城内称隅,城外称都。实行隅、都、图、甲制度。城内分3隅,城外分43都,共统135图,每图10甲。

清代,城中及附城分4隅,统16图、38铺;城外分47都,统119图、1600余乡。顺治年间,迁海滨居民人内地,图、甲稍减。康熙二十年(1681)复旧,后又增设场1图,又立僧家分干1图,共达137图。

民国时,区划也几经变化。民国24年(1935)6月起,实行区、保甲制度。29年,全县设4个区,撤消联保,建立46个乡镇,实行区、乡镇制度。33年,撤销区署,全县设25个乡镇。35年5月,全县改为8个镇、16乡,共辖298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乡镇基层政权,建立乡镇人民政权,设立11个区。同年12月,城区设南、中、北3个镇,并增设安海、石狮2个镇。

1951年7月,泉州、晋江分治后,全县划分为14个区,共辖200个乡、7个镇、7个街。

1956年6月,全县并为8个区,88个乡,6个乡级镇和青阳、安海、石狮3个县辖镇,16个居委会。

1958年10月,全县成立13个人民公社。下设152个生产大队,1547个生产队,10个居委会。

1971年1月,划晋北3个公社、1个农场归泉州后,全县划为17个人民公社,2个农场,350个生产大队,3600个生产队,10个居委会。

1980年8月,全县共辖17个人民公社、3个镇、2个农场、370个生产大队、4802个生产队、13个居委会。

1988年9月30日,全县辖8个乡、10个镇和1个农场、972个自然村、473个村委会、20个居委会、5175个村民小组。9月30日析置石狮市后,全县辖7个乡、7个镇、1个农场、813个自然村、378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3861个村民小组。

2000年,全市辖15镇1场,26个居委会(172个居民小组),359个村委会(3443个村民小组),796个自然村。

2005年9月30日,晋江市辖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6个街道和安海、磁灶、陈埭、东石、深沪、金井、池店、内坑、龙湖、永和、英林、紫帽、西滨13个镇,共92个社区、293个行政村。

截至2018年5月,晋江市下辖6个街道、13个镇,共计102个社区、293个行政村。市政府驻地罗山街道。

晋江市行政区划一览表

境域析变

晋江县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晋江下游。东经118°北纬24°。东濒台湾海峡,西接南安县,南与金门隔海相望,北邻鲤城区。南北长42公里,东西宽37公里。总面积809.24平方公里。建县时境域包括今惠安县、鲤城区。宋代兼辖澎湖岛。后几经析变形成今晋江县域。

一、开元建县

据清道光《晋江县志》记载,晋江之名“以晋南渡时,衣冠避此者多沿江而居,故名”。西晋末年,北方士族为避兵燹,纷纷南迁,部分在今晋江两岸定居,劳动生息。晋江之名,即始于此。建县时遂以江名命县。

唐初,晋江一带属南安县地。景云二年(711),改武荣州为泉州(即今泉州),属闽州都督府。州治无县,刺史冯仁知以此为由,呈请置县。于是在唐开元六年(718),析南安县东南部设置新县,即为晋江县之始建。县治在今鲤城区内,州县同城而治。

二、析置惠安县及澎湖隶属演变

 

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析晋江县东乡十六里新置惠安县。乾道七年(1171)汪大猷知泉州时,在澎湖置兵立戍,隶晋江县,澎湖正式纳入中国版图。故宋代赵汝适《诸蕃志》记载:“泉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析澎湖岛隶属台湾府。从此晋江县域相对稳定。据清道光《晋江县志》记载:“县治附郭,东至惠安县洛阳桥北界二十里,西至南安县潘山市界八里,南至大海围头百三十里,北至左仙游,右永春白虹山分界处,亦百三十里。东南至大海八十三里,西南至南安县赤湖村界三十里,东北至惠安霸头二十五里,西北至南安县夹岭界一十里。东西广二十八里,南北袤二百六十里。”

三、安海县置废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晋江贴堂县丞移驻安海,设分县。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七日,安海人民拆毁分县衙门,分县废。民国元年(1912)2月2日,安海再设分县。民国4年8月,分县改为县佐。民国8年10月12日,晋江民军(靖国军许卓然部)以安海为政治中心,划部分晋南地成立安海县。其辖区东至海,西至南安溪尾双溪口,南至水头返头乡,北至泉州顺洲桥。民国9年民军改编后取消安海县。

四、析建泉州市

1951年1月,析城关区和第四区的浮桥、王宫一带设立泉州市(今鲤城区)。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批准,晋江县人民政府于4月17日迁驻青阳镇。

1958年9月,划临海、东星2乡及石霞乡部分归泉州市管辖。

1971年1月,划晋北的罗溪、马甲、河市3公社和双阳农场归泉州市。

1988年9月30日,划县东石狮、永宁、蚶江3镇和祥芝乡为石狮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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