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市行政区划地图(龙口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龙口市(原黄县)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渤海湾南岸,海岸曲线长68.4公里,全市总面积901平方公里,辖16个镇街区,其中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1个,595个村居,常住人口729880人。2020年全国百强县GDP排名第十位。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试点县等众多荣誉。

山东龙口市行政区划地图(龙口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隶属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始于境内置黄县,治东黄城(今石良镇黄城集村),隶于齐郡,后隶于胶东郡。公元前203年(汉高祖四年)置东莱郡,治掖县,黄县为辖属。公元前201年(高祖六年)于县境置县,治今北马镇古现村。成帝时又置徐乡侯国于黄县境内。王莽新朝时期,改黄县为意母县,徐乡侯国改为徐乡县。意母、徐乡2县皆隶于东莱郡。东汉时改意母县复为黄县,县改为侯国。公元30年(东汉建武六年)废徐乡县,黄县和侯国仍隶于东莱郡,郡治迁于黄县。三国时属魏,郡县如故。西晋初,东莱郡改为东莱国,复迁治于掖县,黄县和侯国属于东莱国。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地,侯国改为县。黄、2县隶东莱郡。南北朝时期,黄、2县仍属东莱郡。东魏543年(武定元年)置东牟郡,郡治中郎城(今黄城集村东),黄、2县改隶东牟郡。北齐556年(天保七年)废东牟郡,移长广郡于黄县,郡治中郎城,并废县入黄县,县治西迁至今黄城,黄县属长广郡。

  隋朝建立以后,583年(开皇三年)改长广郡为牟州,黄县隶属牟州。607年(大业三年)废州复郡,黄县改隶东莱郡。唐初,黄县隶属东莱郡,后改属登州(治所牟平)。707年(神龙三年),黄县治所迁于蓬莱镇,更名蓬莱县,属登州(治所蓬莱)。712年(先天元年),分蓬莱重置黄县,迁还原治,仍属登州。742年(天宝元年)改登州为东牟郡,黄县属之。758年(乾元元年)复称登州,黄县改属登州。宋朝、金时、元朝、明初,黄县均隶属登州。

  1376年(明洪武九年)登州升为登州府,黄县属之。清朝,黄县仍属登州府。

  中华民国建立后,1914年黄县隶属于胶东道(道治烟台)。1928年废道,黄县直隶山东省。1934年黄县属山东省鲁东区,1936年属山东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8年属山东省鲁东行辕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

  1938年5月,黄县人民抗日政府成立(不久即改称黄县抗日民主政府)。8月,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黄县成立,黄县为辖属。10月,龙口特别行政区建立,隶属北海专署。1945年9月,城厢特区成立,隶属北海专署。1946年2月撤销城厢特区,辖域复归黄县。同年4月,龙口特区改建为龙口市,隶属不变。1949年6月复设城厢特区,隶属北海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龙口市、城厢特区同时撤销,并入黄县,隶属山东省莱阳专区。1958年10月,莱阳专区改为烟台专区,黄县为辖属。同年11月,蓬莱、黄县、长岛3县合并称蓬莱县,隶属烟台专区。1962年1月,黄县复还原治,仍属烟台专区。1967年属烟台地区。1983年11月属烟台市。1986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县,建立龙口市(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

境域变迁

秦时黄县,四境广袤,所至均已无考。

  西汉时,黄县、县及徐乡侯国均设于今龙口市境内。黄县东临县(今福山区境),南与观阳(今莱阳境内)为邻;西接县,北濒黄、渤2海。县东接黄县,西与曲成县(今招远县境内)接壤,南与徐乡侯国为邻。徐乡侯国东依黄县,西至阳石县(今莱州市境内),南至观阳县(今海阳县境内),北至县。

  东汉时黄县境域东邻牟平县,西南与曲成县(今莱州市境内)为界,南与昌阳县(今莱阳市境内)西北境相接,西北与县为邻,北包括庙岛群岛。

  晋初黄县境域东至成山角,南与昌阳县为邻,西、北依旧。后复置牟平县,黄县境域复归东汉时旧观。北魏皇兴年间割黄县及曲成县地于今招远县境置东曲成县,不久废除,所割黄县地仍划回黄县。北齐天保年间,西迁牟平县于今蓬莱县东部,黄县东境划归牟平县。同时裁县并入黄县,县治也随之西迁至今黄城。北周至隋朝,县域大致如北齐。

  唐初,今福山区境内以西地区均属黄县。707年(神龙三年),黄县并入蓬莱县。712年(先天元年)复置黄县,东境与蓬莱接壤,西境与曲台、当利(均位于今莱州市境内)等县为邻,不久即与掖县相接。金天会年间,伪齐刘豫析黄县西南境和掖县东境置招远县于罗锋镇,总计割去黄县界河以西,黄山、蹲犬山、卢山、石城山诸山西南及黑山以南的地区。此后至中华民国,境域基本稳定,西、北濒临渤海,南、东南与招远县和栖霞县为邻,东与蓬莱县接壤。

  193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后,于1940年1月将招远县大园、大庄子、小庄子、窦家、后地、前夼、棚上和黑山(半个村)7个半村划归黄县。1943年3月,诸由区划归蓬西北行署,1944年7月又划回黄县。1958年11月,县域属蓬莱县。1962年1月黄县复置以后,县域恢复到合县前时的境域。1986年9月,黄县改建为龙口市,市境域即原黄县县域。其4域为:东境、南以黄城阳村东香炉顶与栖霞县为分水岭,中以石门山分水岭东向突出处与蓬莱县相连,北以海沿李家村北海滩与蓬莱县交界;南境,极东端以双甲山南高峰与栖霞县为邻,极西端以馆前河入界河注口处与招远县相接;西境,南以黄山馆镇以西处与招远县接壤,北至龙口镇屺岛鹦鹉嘴;北境,东部至黄水河下口的海潮线,西为屺岛将军石。北部海中岛屿,约东经120度,北纬37度之间。

行政区划

第一、明清时期

明嘉靖以前,黄县行政区划为4都50社。1532年(嘉靖十一年)并江陵社入北吕社,并仁化社入东北隅社。1639年(崇祯十二年)并张家疃社入横埠社,并午塔社入马停社,并王马社入官庄社。至1653年(清顺治十年)并唐家庄社入诸由社,1659年(顺治十六年),登屯社(原属登州卫屯)归附黄县,入平山都。康熙年间,黄县区划为4都45社。

  平山都:上庄社、逄曲社、诸由社、义乐社、孙家疃社、小河口社、徐官庄社、李家庄社、冶基社、北吕社、西南隅社、东北隅社、登屯社。

  乾山都:黄山馆社、官庄社、古县社、马停社、白沙社、北马社、北梧桐社、高王社、小杜庄社。

  芦山都:七夼社、杨官庄社、曲马庄社、诸羊社、埠下社、横埠社、南梧桐社、诸高社、位庄社、南栾社、吕家口社。

  莱山都:韩战庄社、东石良社、丰仪社、西石良社、文基社、黑山社、渠山社、东黄水社、唐家埠社、蓝曲社、欧头社、良马庄社。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奉令倡办自治,全县划为5大区,东区设于诸由观集,北区设于狗皮集,南区设于石良集,西区设于北马集,远西区设于黄山馆集;城区独立于上述5大区之外。1910年(宣统二年),县域划分为城1镇1乡22。城1含,城厢及百盈,小栾家疃2村;镇1,即龙马镇;22乡为:首善、义乐、海宴、云台、永南、卢南、古莱、古黄、莱山、石良、丰仪、上庄、诸由、会基、乾山、仁寿、官阜、黄山、诸高、凤鸣、乾元、新安乡。

第二、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建立后,于1917年实行区社制,全县划为23区47社,辖753村。城厢为第一区(2社19村);古莱乡、义乐乡为第二区(3社56村);云台乡为第三区(2社38村);海宴乡为第四区(2社34村);首善乡为第五区(1社10村);新安乡为第六区(1社26村);会基乡为第七区(3社20村);诸由乡为第八区(1社12村);上庄乡为第九区(2社25村);古黄乡、石良乡为第十区(7社89村);莱山乡为第十一区(1社36村);丰仪乡为第十二区(1社24村);凤鸣乡为第十三区(2社37村);永南乡、卢南乡为第十四区(4社93村);龙马镇埠下、北马、南梧桐、北梧桐社为第十五区(4社52村),诸高乡为第十六区(1社9村);乾山乡为第十七区(2社23村);龙马镇高王,白沙社为第十八区(2社29村);龙马镇古县社为第十九区(1社21村);乾元乡为第二十区(1社22村);龙马镇马亭社南部为第二十一区(1社24村);仁寿乡、官阜乡为第二十二区(2社35村)。黄山馆乡为第二十三区(1社19村)。1919~1929年间,第五区北半部分析置第二十四区,第十四区永南乡南部析置第二十五区,七夼社析置第二十六区,第十七区桑岛析置第二十七区,第十四区卢南乡析置第二十八区。1930年并28区为10区,共辖386乡(镇),752村。

  1938年5月,黄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0月,北海专署划黄县龙口街及邹、刘、曲、逄、廒上等村为龙口特别行政区辖域。1939年3月,原一区撤销,在东南部山区设立中心区(后改称一区),辖原四区东部3个乡(丰仪、谢主、河西),原三区东南部3个乡(石良、集东、六和)。4月,黄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派出机构一、二行署,一行署辖一、二、三、九区,二行署辖五、六、七、八、十区和龙口特区。四区直属县抗日民主政府。1940年3月撤销原二区,4月,一行署撤销,1941年7月二行署撤销。同年2月,原四区改称为十二区。并设立新四区和十一区。新四区所辖区域以县城为中心,东至张家沟,西至松岚,南至归城,北至单家。十一区辖原三区文基乡和古黄乡,五区归城乡和莱北乡的一部分,四区莱山乡3个村,中心区石良乡和六和乡。1942年4月设立四区,在原二区东部设立十三区,并改划石良一带为十一区。至此,黄县按胶东行署联合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顺利完成了划小区取销乡和建立行政村的工作,全县此时划为13个区,(一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九区、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和新四区)、2个直辖镇(黄城、北马),并在根据地和游击区建立了182个行政村。12月,撤销新四区,成立新二区、辖区为老四区中部。

  1943年1月初,一区改称丰仪区(活动中心水夼一带,辖31村);新二区改称莱山区(活动中心七甲一带,辖31村);三区改称城东区(活动中心沟孙家一带,辖75村);四区改称莱北区(活动中心磨山迟家一带,辖57村);五区改称汶南区(活动中心界沟刘家一带,辖41村);六区改称虎山区(活动中心上虎龙石一带,辖42村);七区改称城西区(活动中心草泊一带,辖71村);八区改称龙东区(活动中心龙口一带,辖80村);九区改称城北区(活动中心黄河营一带,辖39村);十区改称黄山区(活动中心牛栏徐家一带,辖69村);十一区改称石良区(活动中心柳家一带,辖80村);十二区改称芦凤区(活动中心圈子一带,辖52村);十三区改称诸由区(活动中心唐家集一带,辖54村)。县城(包括城厢19村)为敌占区。同年3月,在黄县北部地区成立中心区,辖位庄、龙东、城北3个区,1944年10月撤销。1945年4月设立环城区,以环城5公里的区域为活动区。8月撤销。9月上旬,成立龙口特区政府,辖环龙、市中、市北、市南、兴隆、午塔6区和一个直属村(屺岛村)。同月,析黄县城厢镇建立城厢特区。11月,由城东区析置黄水区。

  1946年2月,城厢特区并入黄县,设立城厢镇。4月撤销龙口特区,建立龙口市。11月28日正式成立龙口市政府,并将黄县龙东、黄山、虎山3个区划给龙口市。龙口市将市南、市中、市北3个区合并为市内区,将兴隆、午塔2区和屺岛直属村并入环龙区,并在龙口南部一带设立龙南区,在北马一带设立北马区。经过调整,龙口市辖环龙、龙东、北马、虎山、龙南、市内、黄山7个区。

  1947年2月,黄县设立芦北区,辖区由莱北区分出。3月设立文基区,并将城西区分成位庄、城西2个区。9月,位庄区并入城北区。1948年2月,黄县政府决定将诸由区改称耀光区(纪念1947年9月在诸由区牺牲的黄县副县长于耀光)。5月,重新恢复位庄区。8月,龙口市设立北马镇和黄山镇。

  1949年6月,城厢镇再次划出,建立城厢特区,辖27个村。龙口市所辖6区(黄山、虎山、龙南、环龙、龙东和北马区)2镇(黄山镇和北马镇)划归黄县,黄山镇、龙南区并入黄山区。同时黄县的莱山区并入丰仪区,莱北区并入芦北区,城西区并入位庄区。全县区划共计1镇16区。

  附:日伪统治时期区划

1939年5月,伪黄县公署成立,将黄县划为10区,即:城里、诸由、石良、丰仪、芦头、北马、位庄、中村、李格庄、黄山馆。龙口划为特区。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0月,耀光区改称十三区,城东区改称三区,黄水区改称十四区,芦凤区改称十二区,芦北区改称四区,汶南区改称五区,位庄区改称七区,城北区改称九区,石良区改称十一区,文基区改称二区,丰仪区改称一区,龙东区改称八区,虎山区改称六区,黄山区改称十区,环龙区改称十五区,北马区并入北马镇。全县区划共计15区1镇。1950年6月,城厢特区和龙口市撤销,并入黄县,分别设立城厢区和龙口区。

  1953年3月进行区划调整。一区改称十一区,四区改称十区,五区改称八区,七区改称四区,八区改称五区,九区改称三区,十区改称七区,十一区改称十二区,十二区改称九区,十三区改称二区,十四区改称十三区,十五区改称六区,城厢区改称一区,龙口区和北马镇未动。二区并入十三区,三区并入一区和二区,六区并入七区。全县共设14区1镇。

  1956年4月,十一区改称丰仪区,八区改称香坊区,四区改称位庄区,五区改称中村区,七区改称黄山区,十二区改称石良区,九区改称泉水区,二区改称诸由区,一区改称城关镇,龙口区改称龙口镇。十区并入泉水区,三区并入诸由区,十三区并入诸由区和石良区,六区和北马镇并入中村区,全县区划共计8区2镇。

  1957年6月撤区设乡,全县划为2镇29乡。2镇:城关镇和龙口镇;29乡:丰仪、谭家、七甲、下田家、芦头、迟家沟、北李、乡城、新嘉、文基、归城、孙家、智家、碓徐家、大陈家、员外刘家、中村、龙化、黄山馆、海岱、石良、黄城集、吕家、马家、诸由、唐家、羊岚、张家沟、北马乡。

  1958年9月撤销乡镇,全县建立15处人民公社。城关镇和张家沟乡合并建立跃进人民公社,后改称城关人民公社;龙口镇和龙化乡合并建立东风人民公社,后改称龙口镇人民公社;北马乡与中村乡合并建立北马人民公社;芦头乡与迟家沟乡合并建立火炬人民公社,后改称芦头人民公社;石良乡与黄城集乡合并建立石良人民公社;丰仪乡与谭家乡合并建立东方红人民公社,后改称丰仪人民公社;文基乡与归城乡合并建立文基人民公社;孙家乡与诸由乡合并建立火箭人民公社,后改称孙家人民公社;羊岚乡与唐家乡合并建立羊岚人民公社;智家乡与碓徐乡合并建立智家人民公社;吕家乡与马家乡合并建立大吕家人民公社;乡城乡、北李乡与新嘉乡合并建立前进人民公社,后改称乡城人民公社;大陈家乡与员外刘家乡合并建立大陈家人民公社,黄山馆乡与海岱乡合并建立阎家店人民公社。七甲乡与下田家乡合并建立幸福人民公社,后改称七甲人民公社。1959年4月,丰仪人民公社并入石良人民公社。1962年1月复设丰仪人民公社。

  1962年11月,由乡城人民公社析置新嘉人民公社。1965年9月,由孙家人民公社和羊岚人民公社析置诸由人民公社。1966年10月,由北马人民公社和龙口镇人民公社析置东风人民公社;阎家店人民公社分成黄山人民公社和海岱人民公社;七甲人民公社分成莱山人民公社和田家人民公社。至此,全县共设20处人民公社。1971年12月大吕家人民公社改称下丁家人民公社。

  1981年12月,城关、龙口镇人民公社改建为城关镇和龙口镇。1982年,东风、智家、莱山、孙家、黄山人民公社分别改称中村、东江、七甲、兰高、黄山馆人民公社。1984年3月,县域区划调整为7镇13乡。7镇:城关、石良、诸由观、北马、中村、芦头、龙口镇;13乡:丰仪、文基、田家、七甲、兰高、羊岚、东江、下丁家、乡城、新嘉、大陈家、海岱、黄山馆乡。

  1988年11月,兰高乡、羊岚乡、东江乡、乡城乡和新嘉乡改建为镇。1989年4月,海岱乡下丁家乡、黄山馆乡、大陈家乡改建为镇。1990年底,全市区划共计16镇4乡。16镇:龙口、城关、北马、诸由观、中村、芦头、石良、兰高、羊岚、东江、下丁家、乡城、新嘉、大陈家、海岱、黄山馆镇;4乡:文基、丰仪、七甲、田家乡。638个行政村(735个自然村)。

 1989年4月7日,撤销海岱乡,设立海岱镇;撤销黄山馆乡,设立黄山馆镇;撤销下丁家乡,设立下丁家镇;撤销大陈家乡,设立大陈家镇。

1993年9月28日,撤销文基乡,设立文基镇;撤销田家乡,设立田家镇;撤销七甲乡,设立七甲镇;撤销丰仪乡,设立丰仪镇。1993年11月19日,撤销龙口镇,以原龙口镇的行政区域设立西城街道办事处,原龙口镇人民政府驻地为西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1995年3月8日,将下丁家镇的达沟、西马两个村划归东江镇管辖。1997年6月10日,将芦头镇南张家村划归东江镇管辖。1998年4月13日,乡城镇更名为徐福镇。1999年7月1日,将下丁家镇上观村划归东江镇管辖。2000年12月19日,撤销羊岚镇,并入诸由观镇;撤销丰仪镇,并入石良镇;撤销文基镇,并入兰高镇;撤销田家镇,并入七甲镇;撤销大陈家镇,并入北马镇;撤销城关镇,设立东莱街道,将原城关镇的行政区域和兰高镇的马家庄、大李家、窦家庄3个村,东江镇的赵家庄、阎家疃2个村及新嘉镇的松岚、王家疃、杨家疃、荷百4个村划归东莱街道管辖,办事处机关驻原城关镇政府驻地;撤销新嘉镇,设立新嘉街道,将原新嘉镇除划归东莱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松岚等4个村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划归新嘉街道管辖,办事处机关驻原新嘉镇政府驻地;撤销中村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城街道,西城街道更名为龙港街道,龙港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西城街道办事处驻地;撤销黄山馆镇,并入海岱镇。

2000年底,全市总面积893.8平方千米,辖3个街道、10个镇,635个行政村。2001年底,全市总面积893.8平方千米。辖3个街道、10个镇,1个外向型工业加工区,634个行政村(居委会)。 2002年底,全市总面积893.8平方千米。2003年底,全市总面积893.82平方千米。辖3个街道、10个镇,2个经济开发区,633个行政村(居委会)。 2007年底,全市总面积893.32平方千米。人口城镇化率55.4%。辖3个街道、10个镇,631个行政村(居委会)。2010年,撤销徐福镇、东江镇,设立徐福街道、东江街道。 2010年2月,龙口市政府发布公文,对龙口市地名进行规范。规范之后,龙口市五个中心区域分别以“东城区、新区、西城区、南山、东海”命名。

截至2010年末,龙口全市辖5个街道、8个镇:东莱街道、龙港街道、新嘉街道、徐福街道、东江街道、黄山馆镇、北马镇、芦头镇、下丁家镇、七甲镇、石良镇、兰高镇、诸由观镇。市政府驻新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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