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是属于哪个城市(泊头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河北泊头属于沧州市。
泊头,是河北省沧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核心区域,北依京津,东临渤海,南与山东德州相邻,距离北京250公里,天津150公里,石家庄190公里,黄骅港120公里,济南190公里,雄安新区150公里,位于京、津、石、济的中心位置。
泊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核心区域,北依京津,东临渤海,南与山东德州相邻,距离北京250公里,天津150公里,石家庄190公里,黄骅港120公里,济南190公里,雄安新区150公里,位于京、津、石、济的中心位置。市域总面积1008.9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657个行政村、32个社区,总人口63.6万,其中市区人口23万。
近年来,先后获得“中国铸造名城”“中国汽车模具之乡”“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中国鸭梨之乡”等10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
泊头,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泊头,始建于东汉,因运河槽运兴起而得名。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
泊头是冀东南老工业基地,起步早、门类全、体量大。工业是泊头的基础和优势,也是泊头的潜力和希望。拥有“中国绿色铸造名城”、“河北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河北省绿色铸造示范市”等荣誉称号。
2021年,泊头地区生产总值281.2亿元,增长7.7%。
泊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核心区域,北依京津,东临渤海,南与山东德州相邻,距离北京250公里,天津150公里,石家庄190公里,黄骅港120公里,济南190公里,雄安新区150公里,位于京、津、石、济的中心位置。
第一、境域位置
泊头市东临南皮县,东南一隅与东光县隔河相望;西部、南部与武强、武邑、阜城三县接壤;北部与沧县、献县相连。东西最长处61.4公里,南北最宽外34.9公里,总面积为1006.5平方公里。东西地跨南运河、京沪铁路、京福公路和京开公路。市界西距省会石家庄市192公里,北距首都北京市270公里,距天津市159公里,距沧州市40公里,南距德州市80公里。东距邻县南皮4公里,西距武强县界47公里,距武邑县界44公里,南距阜城县界6公里,北距沧县界15公里,距献县界16公里,东南距东光县界5公里。
第二、建置沿革
据史料记载:市境春秋时大部属晋国,东部(今运河以东部分)属齐国。
战国时隶赵国。
秦统一后,置都县,市境属赵国钜鹿郡。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在浮阳县(今沧县旧州)治,置渤海郡,在今献县河城街置河间郡,市境东部属幽州渤海郡,西部属冀州河间郡。文帝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河间郡改置河间国,市境西部即改属河间国。
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置建成县于今市内齐桥镇,置成平县于今齐桥镇大付村附近,置乐城县于今献县河城街,市境分为三县属地。建成,成平属幽州渤海郡,乐城属冀州河间国。王莽代汉,将乐城改为陆信,不久复故。东汉初年,全国合并郡县,省建成人成平,改隶冀州河间国,市境分属成平、乐城二县。
桓帝时,乐城一度改为乐陵,三国时复故。同时,将河间国改为河间郡,隶于冀州。
晋时改为河间国,并改乐成为乐城,与成平均属其辖。
北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分定州、冀州置赢州,辖河间、章武诸郡。延昌二年(公元513年),徙成平县治于景城故城,改隶章武郡,乐城仍属河间郡。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变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为二级制,河间、章武郡废。成平,乐城改隶瀛州。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隋文帝于长芦置景州。同年,置弓高县,设治于今市境后城子,隶于观州。
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成平为景城,并改隶景州。
仁寿初年(公元601年),改乐城为乐寿,仍隶瀛州。
今市境东南部隶于弓高,东北及中西部地区分别隶于景城,乐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州复郡,乐寿、景城改隶河间郡,弓高改隶于平原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景城改隶于沧州。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置观州,治弓高,弓高县改隶观州。同时,改河间郡为瀛州。乐寿、景城改隶于瀛州。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景城又复隶于沧州。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废观州,弓高改隶于沧州。
天宝元年(公元年742年)改瀛州为河间郡,沧州为景城郡,乐寿改隶河间郡景城,弓高改隶景城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河间郡、景城郡复称瀛州,沧州。乐寿复隶瀛景城,弓高复隶于沧州。
大历七年(公元772年),景城改隶于瀛州。大历中后期乐寿曾先后两次改隶深州。
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省弓高入东光。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调整政区合并州县。景城省人乐寿,属河北东路河间郡,景城降为镇。是年,在石家圈(今西交河村)立镇。
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废镇立县,名交河,求属河间路献州,另置新桥镇于运河西岸,属交河县。据《嘉靖河间府志》,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合并江北州县,交河并入乐寿,未几复故。属中书省河间路献州。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河间路为河间府。洪武四年(公元137年)徙县治于今交河镇,仍称交河县,属河间府献州。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因献州降为县而改隶河间府。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再次合并州县,交河县省入献县。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复置,属京师河间府,
清代属直隶河间府。
民国2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决定撤府留县,同时设置行政监察道,交河县隶直隶省渤海道。民国3年(公元1914年)渤海道改为津海道。民国17年(公元1928年),交河县隶属河北省。民国26年(公元1937年),交河县划归河北省第八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市境国民党政权自行瓦解。日寇操纵汉奸建立伪交河县政府,先驻泊头,后移交河,属伪河北省政府。
1938年,共产党领导的交河县抗日民主政权县佐公署在市境西部毛家营成立,属冀中区第一专区。
1940年冀中区析交河县、献县置献交联合县。交河县、献交县同属冀中八专区。
1944年又析交河县东北部,沧县西部与青县组成青沧交联合县也属翼中八专区。抗战胜利后的
1945年10月,撤销献交县。次年1月,撤销青沧交县,恢复原政区,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6年5月,泊头解放,冀中区决定: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直隶冀中区。同年10月,重建献交、青沧交联合县,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置沧县专区、三县一市均改属沧县专区。
1949年9月至10月撤销两联合县和泊头市,恢复原交河县,并改泊头市为泊头镇(县级),同隶于沧县专区。
1953年11月政务院决定复置泊头市,直属河北省,由沧县专区代管。1956年复归沧县专区。
1958年4月,泊头市及交河县改属天津专区。12月,泊头市,交河县、东光县、阜城县、南皮县四县一市合并为交河县,泊头改为镇,为县政府驻地。是月,天津专区撤销而改隶天津市。
1961年沧县专区恢复,交河县还属。7月,南皮、东光恢复建制,泊镇划归南皮。
1962年5月,恢复阜城县,又将泊镇划归交河县辖。
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泊头市,隶于沧州专区,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其政区并人泊头市。
第三、境域变迁
市境区域基本上为原交河县境域。据《金史·地理志》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以石家圈置交河县时,境内设有10镇:景城南镇、北望镇、槐家镇、参军镇、贯河镇、策河镇、刘解镇、夹滩镇、大树镇、沙窝镇。考诸镇位置并参照《交河县志·舆地古图》,基本可确定金代交河县区域:东北到今沧县的景城崔尔庄、大白洋桥一带;北到今献县南部的淮镇一带;西北至今献县西南部参军镇一带;西到今冯庄乡的贯河村、亭子河一带;西南至今西辛店乡夹疃村、窦庄屯一带;南到今后河乡大树阎一带;东与南皮县隔南运河相望。东西长约70公里,南北宽30公里。
明代槐家镇改称淮镇,因淮镇为滹沱河所经,北属献县,南属交河。
根据康熙十二年《交河县志·舆地古图》清代交河县北部边境基本上以滹沱河故道为界,(河北属献县所有)。西北到凌屯一带,凌屯以西富庄驿以北至参军镇的上百个村庄均划归献县。
民国4年(公元1915年),交河县政区北到今营子乡的东西杨庄,军屯一带(由此以北到滹沱河故道的部分村庄划归献县。)
1940年春,冀中行署建献交县,将交河县的王大米、四合村、东关、五里庄、火兴庄、小赵庄、望江店、周庄、前杨庄、郑庄、太师庄一线以西大约264个村庄划入。
1943年,冀中区再度调整政区,将交河县东北部的朱庄子,大阎坞、小阎坞,李多里、大沙窝头、大杨皇庄、小杨皇庄一线东北的大约138个村划出,与沧县、青县的部分村庄建立青沧交联合县。原交河县境域只剩下西到交河、郝村一线;南到王武庄乡的建昌店、后城子一带;东到运河,东北到大、小杨皇庄、李多里、朱庄子一线;北到今营子乡东西杨庄、大鲁道乡尚古庄、庄头一带的地区。
1945年,撤销献交县,恢复交河县西部原区域。次年1月又撤销青沧交联合县,原交河县划出的村庄复归交河。
1946年5月,冀中区决定;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市境形成两个县级政区。
同年10月重建献交、青沧交县,以高峰寺、辛庄、白官屯、张贾村、吕庄一线以西和今献县的张坊、陵上寺、东城、单桥、抛庄、樊屯一线以南的地区为献交县政区。原划归青沧交县的交河县诸村又属青沧交县。
1949年9月,河北省政府决定,撤销献交、青沧交两联合县,恢复交河县原区域。同时,将高川镇、黄递铺乡的55个村庄划归沧县管辖,将西北部的张渰村、庄、杨庄、冉庄河、王魏庄、马庄河、郭辛庄、刘辛庄、霍村、孙吴洼划归献县,将献县的大江庄、小江庄、严铺、钱庄、周屯、孙亮屯、小赵屯、河西屯、张官屯、安庄、赵三番、刘三番、冯三番、邢屯、任英屯划归交河县。
1952年,将西部的边常巷、史常巷、张常巷、尤常巷、孟庄划归阜城。1954年恢复泊头市,将交河县五区的西三里、北三里、刘庄3个村划归泊头市。
1958年12月国务院决定,交河县、南皮县、东光县、阜城县和泊头市合并为交河县。交河县区境空前扩大,东西200余里,南北150余里。
1961年7月9日,恢复南皮、东光两县。并将交河县东部的齐桥(后分为大鲁道,齐桥两公社)文庙(后分为贺庄子、文庙、五军寨三公社)洼里王(后分为洼里王、苏屯、张庄子、王武庄四个公社)3个公社和泊头镇划归南皮县管辖。原阜城县西部包括阜城、建桥、古城3个公社(后分为阜城、漫河、杨庙、铁匠庄、祁楼、傅庄、古城、八里庄、建桥、蒋坊10个公社)仍属交河县管辖。
1962年5月1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阜城县政区,原划归交河县的10个公社回归阜城。原阜城的彭庄、南于村仍归交河县管辖。同时,将1961年划归南皮的泊镇、齐桥、大鲁道、文庙、五军寨、贺庄子、张庄子、苏屯、王武庄10个公社(镇)重新划归交河县。1958年以前属于南皮县的段庄、肖圈、堤口张三个村庄也划归交河县。
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泊头市。
1983年1月,将交河县所属的张庄子公社的杨桥、李文渡、大沙窝头、小沙窝头、大、小杨皇庄、李多里、韩林、北段庄、前高尧、后高尧、曾庄、北赵庄、赵古屯、五里屯、龙屯、莫家八里庄、季家庄、王家庄等20个大队;苏屯公社的肖杜里、杨家八里、贾家八里、红星八里、谢家八里、哈王八里、余庄、南马庄、小杜庄、南三里庄、小何庄、东、西庞等13个大队划归泊头市。还将南皮县双狮赵公社的双狮赵、齐埝、前辛庄、窑厂、姚家庵、姚辛庄、张三家、宋屯子、西周庄、前后孔、十八务邢、张边家、清水注以及刘八里公社的孙庄、齐庄、大魏庄、钓鱼台、董庄等19个大队划归泊头市。5月,交河县撤销,其辖区并人泊头市。
第四、区划沿革
市境行政区划明以前无文字记载,据《嘉靖河间府志》记载,明代交河县辖户14里后曾至16里,即孝志一乡、孝志二乡、孝志三乡、马家乡、原福乡、吴孝乡、新安屯、新店屯、寺门屯、豆庄屯、新庄屯、永丰屯、崇基屯、兴福屯、盛富屯、景昌乡。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县以下改设地方,当时交河县分为63地方。今运河以东原属南皮县的部分村庄划为泊头镇、钓鱼台二地方,除部分村庄属钓鱼台地方外,还有董庄、潘庄、段庄、堤口张等属北夏口地方,姚家庵、齐堰、堤口王等村属旗屯。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县以下设乡。今市境运河以东属南皮县的第二乡。运河以西交河县所属地区划乡情况无明确记载。
民国初年(公元1912年)交河县分为10乡。第一乡为今后河乡、东辛店乡全部、交河镇大部、王武庄乡西部一部分及寺门村镇西南部一部分,计辖76个村庄;第二乡为今桑庄乡全部、郝村镇、营子乡大部,辖78个村庄;第三乡为今千里屯乡全部、交河镇西北部及郝村镇西南部地区,辖45个村;第四乡为今寺门村镇大部,营子乡东部及洼里王乡西部地区,辖55个村;第五乡为今冯庄乡、富镇全部、四营乡大部及冯三番乡南面一小部分地区,辖64个村庄;第六乡为今西辛店乡全部,四营乡南部及交河镇西南部地区,辖60个村;第七乡为今齐桥镇,大鲁道全部,张庄子乡西北部地区,辖60个村庄;第八乡为今泊镇运河以西及苏屯乡、刘庄乡全部,王武庄乡东部地区,辖74村;第九乡为今文庙镇、毛三庄乡全部、沧县高川镇西南一部分地区,辖62个村;第十乡为今贺庄子乡全部、沧县黄递铺乡大部地区,辖70个村庄。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县以下实行区公所制度,区下编乡。当时交河县共分5区,331乡。
第一区区公所驻县城,辖61个编乡;第二区区公所驻泊镇,辖76个乡;第三区区公所驻高川,辖68个乡;第四区区公所驻郝村,辖63个乡;第五区区公所驻富庄驿,辖63个乡。
民国18年(公元1929年),南皮县改泊头镇一带为第五区,今市境运河以东部分改属南皮县第五区。
1938年交河县抗日人民政府成立,下设7区,以数字为序。
1940年,交河县下辖7个行政区,新置献交县,辖6个区,其中一、三、五、六四个区在今市境内。
1942年5月,献交县又增设3个区,其中2个在今市境内。1943年,新建青沧交联合县辖11个行政区,其中三、五、七区为今市境区域,1945年11月献交县撤销,次年1月废青沧交县,恢复交河县区域,交河县下设9个行政区。后因献交县、青沧交县重新设立,行政区域再度调整。
1946年5月泊头市成立,设4个行政区,其中一、二、三区在运河以西,属冀中区管辖,四区在运河以东,属渤海区管辖。次年,泊头市东西统一后,分三个行政区。运河以西为第一区、第三区,运河以东为第二区。
1949年9月,撤销献交县和青沧交县。重新确立交河县区域,县内划分为12个区,即一区城关,二区富镇,三区郝村,四区寺门村,五区洼里王,六区李村,七区文庙,八区西辛店,九区东辛店,十区薛窝,十一区崔坊,十二区肖杜李。12月,撤销崔坊和肖杜李区,原崔坊辖区域并入郝村区,原肖杜李区域并入洼里王区。交河县计有10区。
1950年又将原12区合并为7个区,名称改为以数字为序;一区城关,二区富镇,三区郝村,四区寺门村,五区洼里王,六区李村,七区文庙。1952年增设第八区西辛店。
1953年河北省第33次会议决定,区下设乡,交河县在8个区下分两批建90个乡。一区辖11个乡;二区辖9个乡;三区辖13个乡;四区辖11个乡;五区辖12个乡;六区下辖11乡;七区下辖12个乡。
1956年撤区并乡,改并为8区35乡:一区辖4乡;二区辖5个乡;三区辖5个乡;四区辖4个乡;五区辖5个乡;六区辖4个乡。七区辖4个乡;八区辖4个乡。
1958年撤区并乡,交河县划为18个乡。9月,成立人民公社,交河县建立了8个人民公社。12月,南皮、东光、阜城、交河、泊头市四县一市合并为交河县,全县共辖23个社(镇):富镇、双庙(原交河县城关公社)、西辛店、齐桥、郝村、寺门村、洼里王、文庙、店子、王寺、莲花池、南皮、燕台、灯明寺、秦村、东光、连镇、码头、王集、建桥、古城、阜城、泊镇。在今市境内有9个社(镇):双庙、富镇、西辛店、郝村、齐桥、寺门村、洼里王、文庙、泊镇。
1961年7月9日,国务院决定恢复南皮、东光两县,并将交河县东部3个公社和泊镇划为南皮县,将原阜城县东部划归东光,西部的归交河县,此时交河县共辖8个公社,其在今市境内的有寺门村、郝村、城关、富镇、西辛店5个公社。随后交河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8个公社划分为24个公社,在今市境内的有14个,即:城关、富镇、冯庄、张旺屯、苏屯、西辛店、四营、后河尚庄、东辛店、大吴潘、营子、郝村、千里屯。
1962年5月阜城由交河析出。1961年划归南皮的泊镇等4个公社又重新划归交河,当时交河辖23个公社,1个镇。即城关、富镇、冯庄、西辛店、张旺屯、黄屯、四营、千里屯、郝村、寺门村、东辛店、后河尚庄、营子、大吴潘、大鲁道、齐桥、文庙、五军寨、贺庄子、张庄子、洼里王、苏屯、王武庄、泊头镇。
1982年4月,经沧州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五军寨公社改名毛三庄公社,黄屯公社改名冯三番公社,大吴潘公社改名桑庄公社。同年12月,泊头市恢复,市城区设解放、鼓楼、河东3个街道办事处,城郊则设双狮赵、堤口王、刘庄、张庄子4个公社。同时,交河县也对部分政区进行调整,将未划入泊头市的原张庄子公社的常教庄、三岔河、范徐、张六指4个大队划归齐桥公社,新村、北马庄划归注洼里王公社。
1983年5月,交河政区并入泊头市。泊头市共辖26个公社,3个街办处,657个行政村。
1984年2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全市26个公社改称乡。同时调整市区区划,将苏屯公社原划归泊头市的13个行政村划归刘庄乡。将原张庄子公社划归齐桥和洼里王的6个村划归张庄子。同年2月28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以原交河县城关公社的区域范围设立交河镇。7月20日,又将富镇、郝村、寺门村、齐桥、文庙5个乡改为镇。
截止2020年,辖12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657个行政村、32个社区。
附:泊头火柴
泊头火柴,是河北泊头火柴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一种火柴,有着百年历史,曾改变了当时中国依赖“洋火”的局面。
中国火柴工业诞生于19世纪下半叶,1877年,中国第一家民族火柴工厂——上海制造自来大局创建,但由于当时的环境,不久便宣告终结。当时的中国市场“洋火”充斥,大量白银外流。1912年进口火柴数量达最高峰,就在这一年,泊头火柴诞生。
1912年5月,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白聘三(冯国璋是白聘三的表侄。)任董事长。
1916年,公司以本地土硝代替氯酸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产品大量积压,同时受地方欺压,经营不善,时任民国代总统的冯国璋以四万元现洋入股公司,公司有很大改善,白聘三担任董事长,赵春溪担任公司经理。
1948年,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晋察冀边区乃至全国最早的公私合营企业之一。
1950年5月,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归属国有。完成国有化改造。
1998年10月27日,原有公司重组,正式成立泊头火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6日,河北泊头火柴有限公司举行资产处置拍卖会,泊头火柴正式走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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