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父母房子不用再争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新情况越来越多,以至于《继承法》已经无法完全解决房产继承的各种问题。而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其中针对房产继承类问题给出了新的规定,换而言之,以后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一律按新规定处理。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
第一:首次引入“代位继承”
引入“代位继承”,其实就是扩大法定继承范围,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作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享有法定继承权。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根本上还是为了解决老人晚年生活的问题。现在很多老人都独居在家,自己的孩子都在其他城市工作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老人都受自己老家的亲戚照顾,一般都是老人的兄弟姐妹或者他的侄子侄女。而在过去只有老人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现在老人的兄弟姐妹去世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也享有继承权。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那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照顾老人也有机会获得回报,这样对老人来说是好事情。
第二:以后以最后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老人在人生的最后解决,可能会根据自己孩子的表现更改遗嘱,也就是遗嘱可能不止一份,甚至会有多份遗嘱。而过去并不是以最后的遗嘱为主,如果之前老人立的遗嘱已经公证的话,那就以公证遗嘱优先。很明显,这种规定并不合理,毕竟很多时候,老人最后的遗嘱才代表老人最后的心愿,所以只以公证遗嘱为准是不合理的。而现在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后以最后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这个规定很大程度上维护了老人生前最后意愿。
第三: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老人并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很多时候老人都是喜欢口头立遗嘱。而有的时候老人走得突然,就出现了没有遗嘱的情况。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老人名下的财产实行等分,平均分给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一些子女身体不好或者家庭条件特别不好,那么就可以在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多分一部分财产。
第四:首次增设“遗嘱信托”
增设“遗嘱信托”在我国也是首次,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居民越来越富有,财产继承就越来越重要。特别是那些比较富有的家庭,孩子一般比较败家,很多父母都担心自己去世后孩子会败光家产。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可以委托第三方先管理名下财产,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以是理财专业机构,同时也可以是个人。通过第三方机构管理财产,然后定时将一定的财富交予子女,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了父母们担心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继承纠纷的问题。
总结:可以看出,随着新规定实施,这些年关于房产继承的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父母们所担心的问题也基本上能够解决。父母们安心地将自己的财富交给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则不会像过去那样争来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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